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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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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城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的管理,完善薪酬调整机制,提高外聘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服务城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对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整薪酬人员范围

      按《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南兴人社发〔2015〕29号)规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纳入城区外聘人员管理范围的人员。

      二、薪酬标准

(一)行政技术辅助类岗位

      1.行政辅助岗位2800元/月·人。

      2.顶岗教师岗位:无职称3220元/月·人;初级职称3360元/月·人,中级职称3500元/月·人,高级职称3780元/月·人。

      3.城管执法协管员、政法委应急突击队员和“三车”协管员、法院法官助理和法警、检察院协警和技术员、人武部民兵应急队员等岗位3360元/月·人。

(二)工勤岗位

      工勤岗位2000元/月·人。

(三)市公安局兴宁分局辅警岗位

      按南宁市辅警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具体为:勤务辅警3500元/月·人,文职辅警3150元/月·人。

      三、薪酬发放及调整办法

      (一)岗位薪酬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岗位薪酬分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基本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发放。

      (二)外聘人员工资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城区编制、财政及人社部门结合城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情况、国家工资政策变动等情况,适时提出调整计划,报城区政府审定后执行。

      四、薪酬晋升办法

      (一)用人单位要做好外聘人员的考核管理,每聘满一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报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建立正常的薪酬晋升机制,连续2年综合考核评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为100元。

      (三)聘用时间的计算,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当月起算,累计两年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满年计算,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晋升1个级别。本通知实施时已聘用的人员,其综合考核年限计算时间从《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时间(2016年1月)起算。

      (四)符合晋升薪酬等级条件的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于11月20日前填写《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调整薪酬花名册》,报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到城区财政局办理调整工资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2018年11月起执行,原《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二)各用人单位及时为本单位外聘人员办理调整薪酬待遇手续,同时执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聘用人员的聘用、考核等工作仍按《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作表格可从兴宁区人社局公共邮箱(rs3290213@163.com,密码:3290213)下载。

      联系人:梁海英、宋丹丽,3211965、3290518

二、事业单位从报名到聘用都有哪些流程

这不就是公务员,报名考试面试

三、《兵团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四、山东广电局聘用制度(详细的)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06年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中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7年8月6日—8日

查询时间:2007年8月7日—11日(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烟台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初审:市广电局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在8月8日至8月10日期间到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烟台人才市场前厅)缴纳笔试报名考务费,同时提交《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后,考生请于8月15日-8月17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须盖章。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要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8月27日到烟台市青年路50号广电局院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主要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8月18日。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在烟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烟台人事考试网(www.ytrsks.gov.cn)公布。

2、面试面试由市广电局统一组织,原则上在8月底前完成。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人数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的公布并通知本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岗位计划。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选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四、考核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由烟台市广电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一些特殊岗位国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考核工作由市广电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并形成考核报告。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招聘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广电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增人、工资、保险等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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