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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和中级技工在证书上两者的区别?

时间:2024-02-01 20:46:01  来源:http://www.0317rcw.com  作者:admin

中专和中级技工在证书上两者的区别?

中等专业学校: 简称:“中专”。也有人叫“中职” ,即中等职业学校。中国实施中等专业教育的学校。目前一般包括技术学校、师范学校以及医药、财贸、体育、艺术等学校。一般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力者。学制一般都为3年(2年学习+1年实习)。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对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以优惠,农村户口可享受免学费政策。将来,随着教育的深化改革,职业教育将与普通教育并驾齐驱,得到社会和民众的高度重视。 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基地。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学制分为3年、5年,培养层次为中级工、高级工。技工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等达到一定水平后,经申报、评估、审批等程序,可晋升为高级技工学校。中专是 一定有学历的(有毕业证书),技工学校不一定都有学历(不一定有毕业证书),中专生毕业证书是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技工证书是由当地劳动局颁发的江西比较有命的中专学校: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江西省水利工程技师学院,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制造学院,江西现代学院。

怎么申请国家扶持政策 农业 中央刚发布的一号文件扶持 家庭农场

上海地区政策参考:

各区、县农委:

根据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3〕51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市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区县农业部门认定并纳入2015年市农委报备系统的本市家庭农场。包括粮食种植、机农结合、粮经结合、种养结合、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家庭农场。

二、申报条件

(一)经营主体规范。家庭农场经营者是本地专业农民,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拥有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具有3年以上农业从业经验,熟练掌握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机操作技能;原则上,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经营者需取得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从事水产养殖的家庭农场需取得水产养殖证。按本市规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求,取得土地经营权一般不少于3年。家庭农场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不常年雇佣外来劳动力。

(二)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与经营者劳动生产能力相适应。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包括粮食种植、种养结合、机农一体、粮经结合四种类型,其粮食种植面积在一般在100~200亩;经济作物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一般在30~50亩,水产养殖家庭农场经营面积一般在30~100亩。

(三)现代经营管理。从事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的家庭农场,农田成片且设施良好,环境整洁友好,茬口布局合理,推广绿色增产技术,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无秸秆焚烧情况,实行综合利用,粮食耕种收全程机械化,实现粮食丰产;水产养殖家庭农场,实现标准化健康养殖,环境整洁友好。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有完整的田间档案,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主要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

(四)示范效应明显。有完整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台账记录;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家庭农场的劳均农业劳动生产率超过本区县当年度平均水平;有稳定的销售渠道,经济效益明显,家庭农场人均年纯收入是本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向镇级农业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1. 家庭农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 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复印件)

3. 从事粮食生产的应提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复印件),从事水产养殖应提供水产养殖证(复印件)

4. 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

5. 生产基地无公害产地认定、主要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复印件)

6. 生产经营台账记录

7. 家庭农场经营者获得各类奖项材料(复印件)

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填报2015年数据材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镇级审核。镇级农业部门负责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经审核无误后,2016年1月10日前,向区县农委推荐。

(三)区县复核。区县农委对镇级农业部门推荐的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2016年1月20日前,行文向市农委推荐,并填写《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汇总表》(附件2)。

每个区县推荐数一般不超过本区县本年度家庭农场报备总数的10%,兼顾不同类型家庭农场比例。

四、评审评定

(一)组织评审。根据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条件,市农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二)社会公示。经市农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在市农委网站和东方城乡报公示5个工作日。

(三)发布。经公示无异议,由市农委发文公布。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后,有效期两年。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农委负责本地区家庭农场申报组织工作。结合本区县家庭农场统计制度、考核制度和报备制度,甄选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推荐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优先流转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享受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扶持,优先纳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有条件的区县可适当加大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

(三)建立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扩大示范推广效应,促进本市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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